隐私中心 · 最近修订 2024 年

启博EPN 个人信息处理说明

当您注册会员账号、在会员中心做新旧版本比对、提交一次问题反馈,或导出自己的操作记录时, 都会涉及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。以下条款逐项说明启博指南在这些环节收集了哪些内容、 为什么需要、保留多久,以及您可以如何查询、更正或删除。

  • 注册账号、提交反馈、导出记录,三种场景涉及的信息各不相同
  • 导出记录可回溯最近 24 个月,单次最多 500 条
  • 查询、更正、删除与撤回同意,工作日 9:00–18:00 均可受理
由同心方框与网格线组成的抽象图形,表达信息的层次与保护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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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

以下条款适用于您使用启博EPN中文版内容中心各项功能时产生的信息处理,也适用于只浏览公开栏目、 尚未注册账号的访客,以及与我们开展内容与技术协作的外部对接人员。

  • 1.1公开栏目浏览不要求提供任何个人信息,您可以随时从首页进入各栏目翻阅内容。
  • 1.2会员中心对照、历史版本查阅、记录导出属于账号功能,需要先完成账号识别才能保存您的对照进度与导出范围。
  • 1.3当您通过反馈页面或客服邮箱主动联系我们时,我们处理的仅限于您自愿填写与发送的内容。
  • 1.4您在其他平台或第三方网站上的信息处理,由该平台自行负责,不属于本说明的适用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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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的信息类别

站内涉及的个人信息分四类。每一类都对应一个明确的功能场景,没有对应场景的内容我们不会采集。

  • 2.1账号信息:您注册或登录会员中心时提供的手机号、昵称,用于识别账号归属并同步您的对照进度。
  • 2.2操作记录:您在对照工具中比对过的字段、打开过的历史版本年份、发起的导出条数与导出时间。
  • 2.3反馈内容:您在反馈页面填写的联系方式、问题描述、截图附件,以及您留出的可回访时间。
  • 2.4访问日志:访问时间、浏览器与设备类型、屏幕宽度、入口页面地址,用于判断栏目在不同移动端尺寸下是否显示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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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目的与处理方式

信息只服务于您在站内实际使用的功能。每一项处理动作都对应一个您能直接感知的结果。

  • 3.1展示对照结果:把新旧版本会员权益字段并排呈现,让您在同一屏内完成差异比较。
  • 3.2生成导出记录:您申请的内容以网页表格与 CSV 两种形式提供,单个文件不超过 5MB,便于存档或内部说明。
  • 3.3问题定位:操作类问题附上截图后,技术支持能够更快复现现象并给出处理结论。
  • 3.4安全维护:识别异常高频访问,保障内容中心的检索与索引服务对正常用户保持稳定响应。
  • 3.5内容改进:统计条目的查阅分布,据此安排后续索引重建与专题整理的重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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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期限与到期处理

不同类别的信息对应不同的保存时长。期限届满后,我们会删除相关内容,或将其中可识别个人的部分做匿名化处理。

各类信息的保存期限与到期处理方式
信息类别 保存期限 到期处理
账号信息 账号存续期间;账号注销后 90 日内 到期删除,或对其中可识别个人的部分做匿名化处理
操作记录 自产生之日起 24 个月 到期删除,仅保留无法关联到具体账号的汇总数量
反馈内容 问题处理完毕后 12 个月 到期删除问题描述与截图附件
访问日志 自产生之日起 6 个月 按周期滚动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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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与对外提供情形

除了下面列出的两种情形,您的信息不会被提供给启博指南之外的第三方。

  • 5.1法律要求:依照法律法规规定,或应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,提供相应范围内的信息。
  • 5.2协作处理:在您主动提出问题后,为完成技术排查,由承担该环节工作的协作方在必要范围内协助处理;我们会以书面约定要求其承担同等的保护责任。
  • 5.3您的信息不会被出售,也不会用于与站内服务无关的广告投放。
  • 5.4如发生主体合并、分立等情况,相关信息会随业务一并转移,届时我们会通过站内提示告知新的处理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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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行使的权利

对与您账号相关的信息,您随时可以提出查询、更正、删除或撤回同意的申请。以下是对应的办理方式。

  • 6.1查询:通过反馈导出页面提交申请,查看与您账号关联的操作记录。
  • 6.2更正:昵称可在会员中心自行修改;手机号发生变更时,请通过客服渠道联系我们处理。
  • 6.3删除:您可以申请删除已提交的反馈内容与截图;账号注销后 90 日内,关联信息会完成删除或匿名化。
  • 6.4撤回同意:撤回后,与撤回范围对应的功能将停止处理相关信息,公开栏目的浏览不受影响。
  • 6.5咨询与投诉:工作日 9:00–18:00 可发送邮件至 info@epn-qiboepn.com.cn,或致电 15129083893;操作类问题附截图可加快定位。常见步骤也可先查阅知识库中的对应条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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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与生效方式

服务调整时,本说明会同步修订,并在页首标注最近修订年份。

  • 7.1修订后的版本在隐私中心公布,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  • 7.2涉及信息类别、使用目的或保存期限变化的修订,会以站内提示的方式告知。
  • 7.3您在修订公布后继续使用站内功能,视为已了解修订内容;对存有疑问的条款,可通过第 06 节的渠道向我们提出。
  • 7.4站内内容与导出记录的使用约定,另见使用说明。